三强三优|欠薪未付起纷争,调解一事两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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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鱼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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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欠发应该怎么办?是运用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还是简单粗暴“以暴制暴”?近日,鱼台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欠薪引起的劳务合同纠纷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基本案情 赵某是一名货车司机。2025年2月,他从网上看到鱼台某运输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初步咨询后,赵某来到鱼台某运输公司。方某作为公司管理人员,最终与赵某口头确定了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事项。2025年5月,赵某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送货期间,因方某未及时支付工资6900元,双方发生争议。赵某一怒之下,将货车置于外市公共停车场。此后一月有余,双方协商未果。赵某将方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资6900元。同时,车辆挂靠公司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其住所地法院,要求赵某赔偿未按约定交付车辆造成的各项损失(其中包括营运损失等)。 法院调解 接到案件后,法官助理史晨曦初步了解了案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态度坚决,互不让步,庭前调解失败。庭审过程中,方某主张其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责任。同时,公司出具了证明,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是坚持主张赵某赔偿损失。由于涉案金额不大,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承办法官夏姗姗带领助理,来到了方某所在镇街综治中心,并邀请派出所工作人员、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在调解陷入僵局时,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DeepSeek发问,该品牌货车日营运损失大约多少,并获得了参考数据。在核实参考数据真实性后,将该数据发送赵某,并建议自行估算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赵某经过测算,后悔不已,千不该、万不该私自将货车开走,并告知法官其同意调解。另一方面从公司运营、工资发放等方面向方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均撤诉。 近年来,鱼台法院不断强化府院联动,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坚持“1+N”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综治中心协作,通过设立工作专班、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充分发掘基层调解组织的重要作用,更多地让基层组织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不仅解开当事人的事结,更解开双方的心结。同时通过大数据AI赋能,减少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非理性博弈,为调解协商提供共同的事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让案件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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