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鱼台法院开展保密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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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 ||
5月27日,鱼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国家机关工作通讯录的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六千元。为达到以案为鉴的效果,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意识,鱼台法院联合县保密局开展了一次保密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域相关部门、单位的24名保密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保密警示教育。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张某某多次前往泗水、邹城、微山等多地机关院内盗窃国家机关通讯录,因办公室未锁门、无人值守等原因得手。后被鱼台县公安局抓获,经查实,张某某盗窃获得的通讯录上记载有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手机号5300余条。经审理,张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被判处上述刑罚。 “机关工作人员因一时大意形成失、泄密风险点,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此次保密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与实际工作息息相关,深受启发,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吸取教训,强化保密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进一步筑牢保密安全防线。”旁听人员纷纷表示。 保密千日重,一时不可松。保密工作无小事。近年来,鱼台法院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通过开展保密技能培训、保密知识竞赛、保密警示教育等多项措施,不断提升全院干警保密意识。下一步,鱼台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用好典型案例,通过庭审观摩、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形成“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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