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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开庭”显温情 诉讼无碍解民忧

来源:鱼台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感...谢法官,考虑我行…动不便,上门开庭,真是…感…谢了”。4月28日,鱼台法院谷亭法庭法官徐伟娟带领审判团队,在当事人家中展开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庭审结束后,被告对这一“接地气、暖人心”的上门开庭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基本案情

  原来,这是鱼台法院谷亭法庭徐伟娟法官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吴某和冯某2004年结婚,育有一女一子,2025年4月,原告吴某以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

  原告诉请其实很简单清晰,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当法官助理李正电话联系被告冯某时却发现冯某交流有障碍,在电话中无法向其解释清楚传票送达等事宜,于是,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前往被告家中传票送达。和被告见面后,这才了解到,被告几年前因脑出血导致偏瘫,行动不便,口齿不清,见此,法官助理在被告家中就诉状内容、开庭时间及被告的权利义务,细致多遍的向冯某做了解释,直到冯某完全了解。

  考虑到冯某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庭”。  

  一张桌子,一张沙发,几个椅子,就搭建起了这个临时法庭。没有法庭的严格陈设,场景虽然普通、设施虽然简易,却有着法律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司法对民生的深情。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尤其对言语不清的冯某,一遍遍地向其作出解释,以便充分听取其诉求。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从“坐堂审案”到“送法上门”,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谷亭法庭将继续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服务更加接地气、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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